1)第393章 大神码字(番外)_满级大佬重回快穿世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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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[爱豆看书

  我年少时喜欢过一个人,但也仅仅是喜欢而已。

  因为我知道,那个人永远不会属于我。

  我不想去争,属于我的,不用争,不属于我的,争了也没有用。

  我是萱萱,一个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女孩。

  高中时,因为物理成绩实在是太烂,所以在文理分科时选择了文科。

  那时候的文科班,人并不算多。

  一个年级有20个班级,14个理科班,6个文科班。

  分科后的第一次模拟考。

  我也是第一次知道,原来我能考进年级前二百名,尽管文科班里一共不到三百个人。

  可是对于一直处于年级六七百名的我来说,这是一个莫大的惊喜。

  也是从这个时候开始,我对自己的学习成绩逐渐有了信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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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或许,真的有奇迹也说不定呢。

  奇迹会有的。

  当你为了一个人拼尽全力的时候。

  初识嵩屿的书,是在高三刚开学不久。

  那时候他的笔名还不叫这个。

  当时他的笔名很简单,只有一个煜字。

  那是我第一次接触网文,也是第一次接触男频文。

  只是被书的封面吸引了,然后便开始阅读这个故事。

  那时候,学业还是非常紧张的。

  可即便是这样,我还是通宵看到了他的最新章节。

  从来没有哪一本书能让我这样,为了读下去,甚至忘了时间的存在。

  第二天,自然是顶着浓重的黑眼圈去上课。

  还在数学课上睡着了,被老师叫醒到教室后面罚站。

  可是我的脑海里都是昨晚看的小说的故事。

  总有一个人,能够惊艳你的青春。

  我从未想过,竟然我青春的那个人竟然会是一个网络作家。

  高中一整年,我都在追他的小说。

  他每天更新三章,我便看三章,然后等完成当天的学习任务之后。

  再去将这三章重新看一遍。

  几乎每一个章节,我都看了不下三遍。

  看小说会耽误学习吗?

  我的答案是分人。

  至少在煜的小说里,很多句子的三观都很正。

  我甚至将其引用到了我的作文里,为此还受到了老师的表扬。

  那时,我真想骄傲的告诉大家,这句话是我最喜欢的作者说的。

  煜这个作者名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不更新的呢?

  我记得是在我上大二的时候。

  当时,他说,暂时不会再更新,谢谢大家的支持,有缘再见。

  当时,我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整个人都愣住了。

  他不更新了,我该怎么办?

  那种怅然若失的感觉,没来由的让我心慌。

  我害怕,害怕再也看不到他写的文。

  害怕还没有认识他,他就彻底的消失。

  可是再害怕我也无能为力。

  直到很久很久之后,我才知道,原来那个时候家里人反对他写小说,跟他闹了一阵子,不过后来就没有那么反对了。

  他的父母很爱他,即便是反对他写小说,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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