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2 二、那个神经病在跳舞_醉死当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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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我认识大明星顾遥,这事情得从王雪璟那个老娘皮开始说起。

  我自幼学习舞蹈,开始只为修型健体陶冶情操,哪知道我竟有点天赋,很快就触各类舞种而旁通。十三岁时我欲更上一层楼,于是拜师于一位享誉海外的舞蹈家,别人都恭敬称呼她为“雪璟老师”,只有我明里喊她“贤姐”,背地里管她叫“老娘皮”。

  老娘皮年轻的时候长得很像王祖贤,这是人所共知的事,即使现在应已年逾四十,看上去依然如绿缎子上刺的红牡丹,美得隆重又惹眼。她一直对外头瞒着自己的真实年龄,我也不知道她什么时候会死,所以每当我向别人介绍起她,开篇总是“生卒不详”四字。

  老娘皮性子刚烈,自恃貌美与才高,既不懂向领导献媚,也不屑与同行相偎,因此开罪不少人,日子也越过越不如意。四十岁后她被更年轻的女人挤出了舞蹈团,只得靠教学生跳舞赚一点脂粉钱。

  当时跟我一起在老娘皮这儿学习舞蹈的孩子不少,第一次见面,老娘皮就面目凝重地问每一个人,为什么要跳舞?

  为名,为利,为陶冶情操,为光耀门楣……有人答得特别梦幻,有人答得特别现实,有人答得特别崇高,有人答得特别猥琐。

  她问我,你为什么要跳舞?

  我说,跳舞的人柔韧性好,能干别人不能干的。

  你想干什么别人不能干的?

  我想给自己口。

  ……

  大约是这种毫无粉饰的回答遂了她心意,老娘皮自此对我另眼相待,天天把我往死里操练,恨不能一天就倾其所有,而我也得一天里头生吞死咽,把她的浑身本事全吃进去。

  她生平最得意的两支舞,一支是与德国现代舞大师合作完成的《践行柏柏尔》,还有一支是她自己编舞的成名作《醉死当涂》。

  前一支舞我跳得青出于蓝,常能把观众跳哭,但是后一支却百学不会。跳舞的人讲究“舞我合一”的境界,我却做不到。

  我告诉老娘皮,我特别厌恶酒鬼,纵使太白有“沽酒与何人”的才情,在我眼里也只是语文课本上那个毫无雄性气质的死胖子。

  那时候选秀节目不比现在多似牛毛,学舞蹈的人要想出人头地,就得参加两年一届的全国青年舞者电视大奖赛。我参加的那一届“青舞赛”是第十七届,决赛地点安排在广州,我头一回坐飞机,带着漱具、拖鞋、换洗的内衣裤、我爸悄悄揣我兜里的两只茶鸡蛋与一颗十八岁的灼灼雄心。

  正式比赛开始前还有一场选拔赛,不在电视上直播,只会以花絮的形式做个剪辑回顾。

  我有点人来疯的毛病,从没见过那么大的舞台,那么多的观众,选拔赛时我跳了《践行柏柏尔》的其中一段,那支舞蹈不到七分钟,那七分钟里,我忘记了自己是贴地爬生的离离草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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