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二百五十四章 签订错了契约?_老子修仙回来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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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林尘只好答应百合。

  否则,百合恐怕会难过出抑郁症来。

  “哟吼!主人对我太好了!”

  百合欢呼一声,整个娇躯都是蹦了起来,一颤一颤的。

  随后,她看着林尘,好奇的问道:“主人,那您现在要干什么呀?”

  “我去山顶一趟。”

  林尘主要是不远处的那座小山。

  正是之前“驯服”百合的琼瑶山。

  “主人,我能不能陪您一起去呀?”

  百合问道,眼神非常期待。

  “可以。”

  林尘轻轻点头,随后又补充道:“在外面,你就不用叫我主人了,叫我林尘就行,也不用称我为您,称我为你就行。”

  “这怎么可以?我怎么可以直称主人的名讳?”

  百合当即摇头,一脸的坚定。

  就算是打死她,她也不能直呼主人的名字!

  这是规矩!

  规矩不能破!

  只不过因为百合的普通话不太标准,所以她说这么坚定的话的时候,不免有些滑稽。

  见百合态度坚定,林尘便耸了耸肩,说道:“只要你不叫我主人就行。”

  “那我可以叫你亲爱的吗?”

  百合当即双眼放光,问道。

  林尘额头上浮现出三条黑线,直接摇头:“不可以。”

  “那好吧。”

  百合的脸色有些失落,说道:“那我就称呼你为哥哥吧?”

  林尘看了百合一眼。

  百合虽然年纪不大,但是因为她是外国人,长相本就成熟,所以看起来就像是一个二十三四岁的社会姐。

  而自己却还只是一名学生。

  一个社会姐叫一名学生为哥哥?

  不行。

  太违和了……

  之后,百合又想了一些称呼。

  这些称呼,要不就是过分违和,要不就是过分亲昵。

  无奈之下,林尘只好给百合出主意,说道:“你叫我叫同学就行。”

  “同学?这个称呼是不是有些生分了?”

  百合眨了眨那双漂亮的大眼睛,问道。

  “不生分,一点都不生分。”

  林尘摇头。

  “那……好吧。”

  百合治好点头答应。

  “我们走吧。”

  林尘转身准备离去。

  可是就在这时,百合却又开口问道:“主人,哦不,同学,我能挽着你的胳膊吗?”

  “不可以。”

  林尘不假思索地摇头。

  “好吧。”

  百合非常失落,那张貌美如花的脸庞之上的神色,也是黯淡了许多。

  “那我可以牵着您的手吗?”

  随后,百合又是问道。

  “不可以。”

  说这句话时,林尘已经走远。

  “唉,好吧。”

  百合轻叹一口香气,急忙跟上林尘。

  ……

  琼瑶山顶。

  林尘坐在一块石头上,似乎正在吹凉。

  百合则是坐在石头下方,两只玉手托着香腮,那双碧蓝色的眼睛盯着林尘不放。

  那双目光之中,仿佛冒着光芒,不知是因为崇拜,还是因为爱慕。

  林尘心中却是有些疑惑。

  “我是不是跟她签订错契约了?”

  他在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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