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三十章:神驹得名曰赤炎(上)_大唐西域少年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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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王霨带着阿伊腾格娜去前衙,告知过王正见在火场中紫纱女子剑毙四人之事后,就被催着回内宅休息了。

  王霨知道王正见确实是实心实意关爱自己,也就非常顺从地回去了。

  回去之时,东方开始发亮,月光开始变得有些淡薄,一轮红日即将升起。

  从前衙回内宅的时候,王霨想起昨晚灯楼火灾之事,还特意绕了远路,去马厩那边看了看劳苦功高的小红马。

  阿伊腾格娜说昨晚阿史那雯霞好像给小红马起了个名字,但她没有记住。

  王霨很好奇,很想立刻知道阿史那雯霞起了个什么名字,但此时天尚未亮,王霨不可能冒昧跑到阿史那家的内宅中去。

  虽然但心里很期盼有这样的机会,去探访一下阿史那霄云的闺阁……

  抚摸小红马的时候,王霨努力回忆自己脑海中关于马种的记忆和知识储备。

  当时在夷播海畔驯服小红马的时候,王霨就发现小红马虽然不是汗血宝马,却也非常神骏。

  他当时曾想过回到庭州之后安心研究一下小红马。但回到庭州之后,王霨的心一半被阿史那霄云所牵动,一半为大食之事所耗费,完全没有顾得上研究小红马。

  倒是他日日勤练骑射、马槊和刀术,和小红马感情越来越深,渐有心意相通、如心使臂、如臂使指之感。

  想起金光闪闪的天马、大食刺客的阿拉伯马、北庭唐军广泛使用的突厥马,王霨实在很好奇小红马究竟是哪一种马。

  发现天马的时候,感觉小红马和天马很亲密,似乎有一定的血缘关系。可看外形,小红马虽然尚未完全长成,但它的身姿和天马不完全类同。

  难道它是混血的?王霨看着小红马,心里充满疑问。

  王霨知道后世的英格兰曾经在17世纪的时候,利用三匹阿拉伯公马和英格兰当地的母马混血,形成了一个叫做“纯血马”新马种。

  一直到21世纪,许多国际知名赛马都是纯血马,也就是说身上流有那三匹公马的血脉。

  关于混血与纯血优劣,后世网络上也充满了针锋相对的意见,最终大家能够达成的初步共识是:混血可以更多融合父母双方的优点,提高适应性;纯血可以放大父系或母系一方的优点。

  如果认真研究马种培养和改良的历史,会发现优秀的马种肯定是以混血开始,得到融合父母优点的个体之后,再强调血统的纯正,以维持和突出某方面的优点。

  王霨摇了摇脑袋,提醒自己不能再琢磨了。目前自己缺乏足够的资源去搞大规模的马种改良,或许在击溃大食之后,可以建议王正见将大食马、大宛马、突厥马等马种放在一起搞“混血——纯血”的科学实验。

  而当下自己能做的,就是赶快把这个念头用暗语记录下来,免得自己忘了。同时好好训练和提高小红马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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